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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站、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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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站、市招标办关于执行计价规范、定额时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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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站、市招标办关于执行计价规范、定额时限的通知 武建价字〔2009〕6号
各区(开发区) 建管站,各有关建设、开发、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各建设工程造价招标软件开发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2008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受在汉各建设工程造价软件公司计价软件升级的影响,上述国家标准和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未能按时在武汉市执行。鉴于上述情况,市造价站于2009年2月26日发了“关于督促建设工程造价软件公司尽快完成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升级的通知”, 要求各建设工程造价软件公司于2009年3月15日前,按上述标准和计价定额完成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的升级工作。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计价行为,现重申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属于不可竞争性费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照规定标准计取,不得作为招标投标的竞争性费用。 为顺利贯彻国家标准和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从2009年5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项目,凡未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8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和本通知重申规定的,市招标办将不予办理该工程的招投标手续,市造价站相应将不予办理该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二ΟΟ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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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站、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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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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